Tuesday, October 24, 2006

別寄望傳媒保護 blogger

(A)
當實習記者時,有這樣的一天,不忍心拍下小孩天真無邪的臉。

這一個故事,也許我從前在此說過。話說孩子們的母親因撞船意外,離開了。記者們趕到她的家「撮相」(拍下苦主證件上的相片,以便將其樣貌登報)。行家們的相機鎂光燈閃呀閃,只是跟班的我閒着沒事做,望着屋內幾個不足十歲的小孩,還未懂得為母親悲傷,一旁的長輩們而淚如雨下了。

這樣的場景,有悲愴有無辜有無知,是突發新聞的上佳題材。我拿着傻瓜相機,拿不出勇氣按下去,擔心在不問自拍下.我的閃燈會嚇壞他們──就算我把這一幕拍下,又可以幫到他們嗎?抑或令他們翌日更傷心?

(B)
小孩的相片,還是要拍下去,在另一個時空。

雞年,替報紙編採星期日粉紙專輯,要拍一張有雞年氣氛的頭版大相。忽發奇想,買一堆雞年賀年飾物和玩具,送給社區組織協會一班貧窮的新移民小朋友,讓他們說說新年願望,拍張把玩雞年玩具的團體照,小孩們開心快樂,我又可以交差,一舉兩得。

帶十幾個小孩走到深水埗舊樓天台,拿着玩具齊齊跳躍,相片活潑得很。拍照後,玩具歸於小孩,但見小孩們垂涏派剩的玩具,一些搶手貨幾乎你爭我奪了。突然心裏一寒,我是否利用小孩的貧窮,來滿足我的採訪?

我很快說服了自己,這群孩子見慣傳媒,不怕亦自願公開家境苦況。為他們拍照,沒有侵犯私隱,他們也愛看自己見報的樣子。況且我的主題是透過小孩的生活,告訴讀者要扶貧,不要浪費啊。

事隔年多,回頭一望,小孩們面目模糊,負責的社工亦久未聯絡。涼薄的,是我。

(C)
周一揭開蘋果日報,赫見令人心驚膽顫的標題:

「我要佢死無全屍  碎屍萬段」
12歲少女網上揚言要殺父


學者:被虐者長大會成施虐者

看清楚,原來女孩已向記者說,網誌一心發洩,並非真的想殺掉父親。既然如此,那又有何新聞性呢?因為她在網絡這個公開空間宣洩,反映她不懂得保護自己,而足以讓別人製造話題嗎?如果她在學校週記這樣寫,而不是人人可見的互聯網,又會否見報?

報道這樣的網誌,可以反映社會現象,你可以說現今家庭關係差,小孩怨氣重,可以引這例子,找人分析和建議,該如何面對這老掉大牙的家庭問題,又或者如何看待小孩傾向上網表現陰暗面,有沒有父母反過來通過網絡與子女建立關係等,說到底這個網誌不是佔掉整個篇幅的主題。但這則新聞的舖排,獵奇與公審意味濃厚,多於揭示時弊。我害怕,他的家人看見這則報道後,有什麼感想,會否又釀成另一宗打女鬧劇,甚至更差更壞的倫常慘劇?

搜索到女孩的網誌。也許壓力太大,整個網誌被刪掉了。這刻,女孩和家人要的是輔導和協助,而不是曝光。

沒有「爆大鑊」,傳媒不會跟進。我們也許永遠不知道,這件事對女孩和家人影響有多大。Sidekick說,請傳媒保護blogger。我同意傳媒某程度上,要負社會責任,特別是處理與未成年小孩有關的新聞,單單在相片上打格仔是不足夠的。但更殘酷的現實恐怕是,blogger們請先自保,別寄望傳媒會保護你們──blog的公開性,是傳媒至愛,皆因「寫得blog便預了被人公開」這假設,所有的blogger,也是暴露在媒體和網友顯微鏡下的「公眾人物」。

孩子啊,互聯網是社會的縮影,有好人也有壞人,一言一行請小心,別隨意公開心底話,暴露太多自己的個人資料。這些東西,學校和父母也未必懂得或想到要教導你的。

互聯網,有的是抽後腳,容不下悄悄話。

延伸閱讀: Sidekick 請傳媒保護blogger

12 comments:

lamkiuwai said...

依家 d 記者咁鍾意響網上搵料,我有時諗,如果想「上位」,整 d 假新聞,又唔會俾人告,肯定可以 KO 記者。

Felix said...

Fully agree that we cannot expect the media to protect us, not the media in Hong Kong. While the new media hasn't mature enough here, maybe it is time for bloggers and podcasters to think about forming a so called "industry group", an entity to represent our interests, and to fend for each other when similar incidents occur.

Felix

Anonymous said...

blogger應該知道blog的特性才去寫的,這要後果自負,"請傳媒保護blogger"聽起來就有點本末倒置的味道,雖然我對傳媒的做法不盡贊同,但這並非出於它對blogger的傷害,而只是針對新聞的質素而言.

至於處理未成年小童的報道的問題,相信箇中準則也不容易拿掐,就以昨日葵盛3個女童的個案為例,也沒有很多意見批評見報的圖片沒有打格仔﹝我也不認為這個個案有此需要,或者就是為了更大的新聞價值!﹞。

Hu

Anonymous said...

雖然預左自己寫野既會比人睇,但唔代表接受比人登上報紙呢,cyt覺得比人登報同放係internet比人search黎睇係兩回事呀!

Anonymous said...

更正:重看網上版,女孩是打了格仔的。 Hu

Anonymous said...

人貴自重.

Anonymous said...

當過實習記者果然能點出該行的生態, 我也寫了一篇感想, 跟你交流一下.

[亂想] [引文] 媒體為bloggers打造的文字獄

Anonymous said...

互聯網跟一個社會有什麼分別?
在真實的社會中,父母要照顧及教育子女,在網上的社會也一樣,子女一日未成年一日也要負責任,現在,父母失職了,子女在網上發洩,被一位記者發現,記者盡責反應社會事件,被說成不理事主的私隱,這是什麼想法?
要保護blogger的是blogger自己,要保護子女的,應該是父母,記者的責任是什麼?
為什麼不想一下,現在有社署跟進該家庭,也許,該記者是幹了一件好事!
有人虐兒,記者不報告,難道天天寫飲寫食嗎?

Anonymous said...

無名氐:

分別係有無作大!記者係報導真實,唔係老作又或者係作大!香港有D記者真係垃圾! 成日無聊兼作大!真係唔怕生仔無屎忽!

Anonymous said...

sunshine,
幸好有寫「有d」!否則對好的記者就太不公平了!

「作大」跟「保護blogger」的關係是什麼?

我說「互聯網跟一個社會有什麼分別?」,你說「分別是作大」,指的是什麼?是指互聯網作大?還是傳媒「作大」?

「作大」真是一個操守問題,言下之意,是指該報導是在「作大」嗎?
然而,撇除「作大」的問題,記者又要如何「保護」blogger?

不報導就是保護了嗎?
那麼多人在互聯網上看見那女孩受虐打的事了,終於有誰去幫她?要等她被打得離家出走,驚動警方那才合程序嗎?

Anonymous said...

無名氐:

言下之意唔理乜野狗屎垃圾都擺上報紙度做新聞就係好應該?如果個女仔係記者自己個女,佢會唔會同意自己咁做?盜亦有道,何況係讀過書o既記者!我無話唔好報導!只係唔鍾意睇D作大o既新聞!咩叫驚動警方?就算係交比警方咁又點?我相信總比交比D無良記者亂寫好過!就係好多記者成日以為自己係法官,先會搞出咁多呢D新聞出來!

Anonymous said...

「唔理乜野狗屎垃圾都擺上報紙度做新聞就係好應該?」你也打了一個問號了,很好!

「我無話唔好報導!只係唔鍾意睇D作大o既新聞!」這才是正題吧!
如此說,那報導就是涉及報導的操守問題,而不是什麼記者保護blogger的事了吧!

我一再說了,保護blogger的,應該是blogger自己,保護未成年blogger的,是父母!父母是要教導未成年blogger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宜做的第一人,父母未能盡完其職便應該求助。

記者的責任就是報導事實,他報導不真確,那就投訴他去啦,我不明白,何以把保護blogger之責任拉到記者身上!
懇請弄清楚「問題」!
記者報導不妥是一件事,記者要「保護blogger」,這是另一件事!
不要盲目地罵記者,這事件,該記者是在工作,他報導誇大是一個問題,卻與「保護blogger」有什麼關係呢?

blog是公開的地方,就像社會一樣,記者就是要反映社會的狀態,他所選的題材是否具新聞價值是他的表現及能力問題,這卻不是什麼保護blogger的事!

至於,「自以為是法官」,也許你我也正陷於相類的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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