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30, 2005

無禮的Starbucks經理

從未遇過如此無禮的食肆經理。

香港大學Starbucks。某天黃昏,我坐在門口,兩名大學生被訪者坐在門口旁的梳化椅。我們談得興高采烈,該店經理突然走過來打岔,質問我的被訪者:

「你們是否認識她的,」經理指着我。
「認識,她是XX日報的記者嘛,」被訪者答得理直氣壯。
「你們知道她在做什麼嗎,」經理死咬不放。
「訪問囉,」被訪者開始不明所以。
我不住插咀,「我好有禮貌的,我有向她們介紹自己,道明來意….」
還未說完,經理便向我發炮:「小姐,你一早便知道不可以在這裏做訪問,會騷擾客人。」
「我在門口,又不是在店舖入面,有甚麼問題?」
「總之就是不可以。」
「我都是你們的客人,客人跟客人聊天,她們又沒有拒絕,幹麼不可以?」
經理與我糾纏,說不了幾句,他悻悻然走開。

   ***

經理針對我,事出有因。話說Starbucks在港開業五年,他們在港的負責人告訴傳媒,香港的59家分店中,最旺場的竟然是年初才開幕的港大分店。我們很好奇,究竟starbucks有何魔力,便決定實地採訪看過究竟。

與攝影師在中午繁忙時間,於港大Starbucks探路,在店內拍了一張照片。該店經理立即現身,警告我們不能在店內採訪,儘管我們已道明來意,他仍不罷休:「我點知你們會怎樣寫?你們訪問時,若果顧客覺得被搔擾,會投訴我的,」隨即索取我的卡片,向公關「告狀」。

對於我們「不請自來」,公關大為緊張,既致電我了解事件,又驚動我們的執行總編輯,擾攘了一輪,終容許我們在店外採訪(其實店外又何需他們批準?那是港大的地方,港大從來不會干擾記者在校園採訪),總之不在店內拍攝採訪,便相安無事。

又不是要抺黑他們,幹麼這般緊張?我已一肚子氣了,但為了餘下的採訪好辦事,雖然經理已不理啋我們,我還是硬着頭皮跟經理打招呼,他這刻終於露出笑容,是這天我看見的,唯一的微笑。

             ***


Starbucks不肯公開營運數據,我連他們一天賣多少杯咖啡也不知道。為了「套料」,我向店員旁敲側擊,得悉該店一天大約有2000宗交易,折合約售賣2000杯咖啡。為求準確與現場感,我花了兩個多小時,分別在下午茶和黃昏時段,坐在店內人手統計,每小時的銷售量。

我看見經理面黑,不斷拿着手機傾談,在我面前走來走去,總之就是不理會我。也許,他的恨意已由此累積。

好戲在後頭。
***
說回本文開端提及的黃昏訪問,還未完成,手機已響起。是Starbucks公關來電。大概是經理向公關再「投訴」的結果吧。

訪問完結後,我回覆公關,公關又再祭出corporate policy(企業政策):「跟據企業政策,店內是不可以做訪問的。」在Starbucks呆了近6小時,非常不滿經理無禮打岔的我,已按捺不住怒氣,故意走到經理面前,大聲狂轟:

「唔該你叫你的同事,唔好咁驚青,好唔好?我那些學生被訪者答應訪問,他卻阻撓我;我很有禮貌地邀請我的被訪者的,不像你的同事,不介紹自己之餘,又嚇倒同學仔……」

經理聽到我反告狀,故意走向我的被訪者,向她們問東問西,可能想知道我們的訪問內容。只見他們有說有笑,一肚子氣的我走到他旁邊坐下,看個究竟。原來他送了幾張贈券,又詳細講解店內運作。

我更加光火了。我又不是寫衰你,為何你對客人這麼好,對我這個買了兩杯飲品的記者卻這麼差?待他返回櫃枱,我忍不住說:「你對待客人真的很好,如果你對待記者也這麼好,那便更好了,」說罷頭也不回離開。
               ***
Starbucks在香港,由美國Starbucks與美心集團共同經營。我很失望,Starbucks以至美心枉負盛名,培訓的員工竟然如此沒禮貌,對傳媒如此不合作。曾經想過投訴,但我又不想那個經理因而丟飯碗,日後對傳媒更加憎恨,便作罷了。

也許,我應該更倀雞一點,窒到經理無聲出。

如果我是經理,對着一個不請自來的記者,我大概會先「摸底」。見記者發呆坐在店內,又不知道記者做什麼,我會請記者喝杯咖啡,坐下來客氣問他:「有什麼可以幫忙?」,跟記者聊聊天,放下彼此的戒心,知己知彼,不怕會被「寫衰」。

說出這經歷,其實為了道出傳媒工作的難處。記者不是洪水猛獸,也有基本的禮貌,大家以禮相待,何樂而不為?

Thursday, October 27, 2005

幸福是......

幸福是,夜深下班時,可以速速回家,毋需等待接駁地鐵站,差不多十至十五分鐘,甚至半小時才有一班的專線小巴!

轉工後,不用再受這折磨了.昨晚11時50分才下班,從前在這個時間,叫天不應叫地不聞,除非乘的士,否則休想找到小巴,去到地鐵站.現在徒步到地鐵站已成,我一邊走一邊感動,這微小的幸福,已教我好好珍惜.

幸福是,禽流感絕跡

可惜,我夢想破滅.禽流感來勢洶洶,令人擔心世紀疫症已然降臨,惡疾變成人傳人.

誰來救我們?

Monday, October 24, 2005

懶惰

星期日,貪睡晚起床。下午三時半,迷糊的我在上班途中,站在地鐵扶手電梯發呆,冷不防上司Y在背後叫我。

我慚愧得不得了:他精神抖擻,我烏眉瞌睡;挽着行山棍的他剛走罷石澳龍脊,起床不足三小時的我軟弱無力。幹麼我這麼頹廢,又沒有活力,我還年青啊!實在太不濟了!要做運動嗯,肚子再長多幾條「士啤呔」時,便恨錯難返。

也真佩服上司Y的毅力,會參加毅行者,也會跑渣打馬拉松。對啊,沒有健康的體魄,又怎有耐力捱過鐵腳馬眼神仙肚的採訪歲月呢!

誰叫我懶惰,不跑步不健身!

Friday, October 21, 2005

Miffy & Sleepy

(由左至右)代表Exercise運動的Miffy,小矮人Sleepy,以及代表Travel旅遊的Miffy.它們大約2至3厘米高


Sleepy,Sleepy,Sleepy。家中書桌的三個小矮人Sleepy(渴睡)微型公仔,不斷在催眠。

如果買「六合彩」也有這般的手氣便好了。在7-Eleven便利店每購滿20元,送迪士尼銀色微型公仔一個。阿姨一心儲齊一套,我當然盡點心意,加入換公仔行列。也不知道是否「臭味相投」,我換取的十多個公仔,竟然有三隻重覆了,還要是小矮人Sleepy,可會是上天諷刺我渴睡又愛睡?

這還未夠「幸運」。阿姨數天前圓了心願,我失去在7-Eleven換公仔的動力。貪小便宜的心態驅使我轉投OK便利店懷抱。反正我是「雜誌精」,每買滿20元即可換取彩色Miffy微型公仔一個,總好過光顧沒有贈品的街邊報紙檔啊。

每個Miffy公仔腳底印有一個英文字母,例如A 便代表Adventure,B 代表Birthday,公仔會做出對應字母的動作,全套26個。我在不同的店子,分別換了四個,你猜是什麼。老天啊,竟然是一對E,一對T,即是ET完,再ET!

這ET不是史提芬史匹堡的外星人ET。E for Exercise運動,T for Travel旅遊。連續兩隻Exercise公仔,還不是挖苦我不夠運動?T完又T,我都想啊,旅行完又旅行,簡直是我無法實現的夢想。

這幾隻重覆又重覆的Miffy與小矮人公仔,組成的”警世恆言”,正中我的死穴,活脫在嘲笑我。如此運氣,改買六合彩又會如何?

Miffy是小白兔。我們的政府,今天也來了一隻大白兔。

正氣得既像岳飛又似文天祥的新任律政司長黃仁龍,記者會時雙手互握放在身後,好像中學的Head boy,像聽着老師訓話般,乖巧的,恭敬的。

Well,一隻兔仔掉入狼群裏,會發生甚麼事?

Monday, October 17, 2005

音樂緣之一:情書

縹緲的,汽車Hi Fi的喇叭吹出一個又一個音符。據說是法國樂隊Air的一首歌,旋律輕飄飄而矇朧,像眼前被懸浮粒子籠罩的中環沿岸,連國際金融中心的燈光也看不清楚。

「你喜歡什麼音樂?」P扭着軚盤。
「嗯,很多啊,例如我最近買了馬友友的精選碟,很不錯呢,」我答。
「可惜車裏沒有馬友友。」
「不打緊,其實我的聽歌喜好很「雜」,什麼也聽,」我說,「除了搖滾樂,我喜歡寧靜一點的。」
「我也知道你很「雜」,看你的blog便知道,你談什麼話題也行,」P補充,「其實我都好「雜」,(CD碟)國語歌廣東歌日本歌也有,哈哈,」我倆相視而笑。

我心底裏悄悄承諾,一定要認真的,答覆P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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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電視放映着租回來的「阿嫂」電影DVD。還未到電影中段,飾演女主角養父的黑幫大佬曾志偉被暗殺,響起一闕令人揪心的音樂,哀怨如輓歌。且慢,這段音樂很熟悉,好像在那裏聽過……是了,不就是日本電影「情書」的配樂麼?

對,就是「情書」原聲大碟第二首純音樂「His Smile」,伴隨「情書」戲中女主角憶起已故男友的感傷,由Remedios作曲及編曲。

十年前的回憶,隨着旋律翩翩翻起。

那陣子日片/日劇熱剛剛興起。日本導演岩井俊二的「情書」,被安排在專播非主流電影的灣仔影藝戲院播放。我仰慕女主角中山美穗之名,與母親購票入場。小貓三四隻的放映室,無礙我對這齣純愛電影的熱愛,急不及待要擁有它的音樂。台灣版的「情書」因而成為人生擁有的首張電影原聲大碟,成全我那欣賞Soundtrack的嗜好。

唱碟反覆播放,在家裏,在宿舍內。全碟大概聽了數十次吧。那些不算搶耳,甚至被男宿友形容為「一聽便酣睡」的旋律,不知不覺鑽進記憶抽屜的深處。

畢業後,這張唱碟被擱在一旁。能夠在十年後,一聽前奏便清晰辨認,連我自己也感意外。我忍不住重播「阿嫂」這段戲,冷靜地多聽一次,還翻查片末字幕關於配樂的紀錄,證實自己沒有聽錯。

差點蒙塵的「情書」大碟,安穩地躺在Discman內,悠悠旋轉。那些無憂無慮,聽着原聲大碟等待上課的美好回憶,鎖也鎖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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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啟蒙電影原聲碟,其實是「悲情城市」,最喜歡則是「戀戀風塵」「星光伴我心(Cinema Paradiso)」。他們的故事,容後再分享。

我還在深思P的提問。我究竟喜歡什麼音樂呢?我仍然喜歡聽原聲大碟的,本來想買「喇叭書院」(Swing Girls)原聲碟,知道它沒有收錄最精采的片末大合奏後,便打消念頭。

廣東話流行曲,我不常買。古典音樂嘛,我又不算發燒友,只是很虛榮地收藏了郎朗和大提琴家王健的簽名大碟,以及零碎的一些樂曲,例如馬友友。

最近的床頭歌(放在床邊的唱碟),是梁靜茹新碟「絲路」,及孫燕姿新碟「完美的一天」。劉若英何時才有新碟呢?很心急啊!

想跟大家分享His Smile這首音樂,不知道除了radio blog外,還有哪些在部落格分享音樂的方法?

延伸音樂:情書-原聲音樂

Tuesday, October 11, 2005

慢睡

採訪一名德高望重的中國科學院院士。頂着午間烈日走呀走,快要到訪問地點了,美女公關突然急call:「要改地方了,上車才說吧,」說罷美女的車子已駛至跟前。

原來,院士要睡午覺,趕不及前往原定的會議室,大伙兒遂移師至他下榻的酒店,毋須院士舟車勞頓。我忍不住開玩笑:「中國載人火箭「神舟六號」快要升空了,不知道太空人在太空,是否也會睡午覺?」

午睡充電,令人羡慕的悠閒。我們大驚小怪,是我們步伐太匆忙。唸大學時,通宵速讀米蘭昆德拉的《緩慢》,可惜忘了內容。最近逛書局,寫着《慢活》的封面吸引我翻閱。也許,新聞工作令人累,心底不期然嚮往放慢腳步,細嚼生活味道的日子……

Friday, October 07, 2005

天地一沙粒



正當上篇貼文的回應欄,烽火燎原之際,我的頭頂也因工作忙碌而頻頻冒煙,撲火無從。再貼文之時,戰火戛然而止,且讓風雨情仇盡皆沉澱,適當之時,定必回應。

這幾天,到中大走了一趟。在地鐵站遇上一群特殊學校的學生,問路如何往又一城。匆匆數句指示後,大眼女生突然瞪着我:「你係邊個?你係邊個?」,小臉蛋快要湊到我的雙頰。見慣各式陌生被訪者的我,此刻竟然不知所措。

「我係邊個?你不認識我,說出我的名字也沒意思。難道說我是記者嗎?可是記者又代表什麼?我點答你呀?」我心裏嘀咕。女生不耐煩地問我第三次,我結結巴巴地地答:「我……總之不是你的老師啦,」場面狼狽。

這問題,我到現在也不懂答。浮沉在茫茫人海的一顆沙礫,何其渺小。

凝望中大在新亞與聯合書院中間的小山丘,新建的遙感衛星收發站,秋涼落日下,天地蒼茫。

Sunday, October 02, 2005

再談創作與抄襲

寫了部落格一年多,終於遇上在留言版上提出爭論的網友。

我不擅辯論,不懂寫時評,也因此甚少在部落格大發謬論。要不是話劇「吉蒂與死人頭」海報肖像,被Hello Kitty版權持有人Sanrio指其侵權,發出多封律師信警告,而我恰巧又適逢其會採訪事件,才不會爭論「抄襲」與「再創造」的分野。

貼文反應熱列,網友學梁君問我兩個問題:

a) 如果有人用動物創作了卡通,再有人拿動物作卡通,是否也是在抄襲別人的拿了動物作卡通?
b) 當假音人創作"香港輓歌",即是不是抄古巨基的"愛與誠",也是在抄古巨基的"勁歌金曲",所以假音人就是在抄"古巨基"?


這大概是很多網友的疑問,事實上有不少網友也混淆「香港輓歌」,Andy Warhol的可樂和金寶湯作品,究竟是創作還是抄襲,甚至將之作為「吉蒂與死人頭」海報內容的辯解。將抄襲誤為創作是很危險的,不但牽涉法律問題,更是個人對創作和知識產權的尊重,是很基本的是非黑白問題。加上Blog界一度被抄文事件困擾,作為blogger一份子,就拿上述兩個問題拋磚引玉,分享我對「再創作」和「抄襲」的定義和愚見,亦希望抄文之風到此為止。

答客問前,先簡略為議題定義。我認為,在學術和藝術創作手法上,「再創作」者會大方承認或交待創作時的參考對象,「抄襲」者不會承認自己抄襲時有參考對象,並堅持「抄襲」的東西是原創。(另一類抄襲,則是那些名牌A貨,名正言順抄抄抄,既不藝術也不學術)。

無論古巨基的「勁歌金曲」,抑或假音人的「香港輓歌」,兩首歌曲均有註明每句歌詞的出處,這就像寫學術論文列出前人的觀點佐證時,在篇尾的註解列出引自那本書那份期刊一樣,均是對原創者的尊重,根本不算抄襲,是「再創造」。

Andy Warhol的金寶湯和可口可樂,從來也擺明車馬講明,創作對象是金寶湯和可口可樂,毫不避嫌為畫作命名時,寫明金寶湯抑或可樂,不存在抄襲問題,他只是借用人家商標做創作。

這也解釋了為何月前Blog界發生抄文事件時,各位被抄襲的blogger如此憤怒。因為當日抄襲者並無交待抄文出處,當作是自己的作品,當然引起原創者不滿。

至於話劇「吉蒂與死人頭」海報創作,一直以來也堅稱是原創。我訪問時,劇團主腦楊秉基強調海報肖像不是Hello Kitty,要劃清界線,但他不諱言希望別人看到海報後,會以為海報肖像是Hello Kitty。為何觀眾會產生這種聯想?我不知道,我只知在話劇海報出街前,Sanrio出了一張Hello Kitty海報(見本文末段)。

好了,回應問題一,動物創作卡通的疑問。就拿猴子作例子,中國有孫悟空,日本有Sanrio的馬騮仔,歐美有Paul Frank的Julius and Friends。三個卡通人物均名正言順是猴子,這是再創作。

假若Sanrio的馬騮仔,畫到跟Julius幾乎一樣,那麼它的參考對象,很明顯是Julius。若果它不承認參考Julius,這便叫抄襲,因為在侵權的定義上,若肖像令人高度聯想到是被侵權的商標,便有抄襲的嫌疑。

回應問題二,假音人創作「香港輓歌」是否抄「愛與誠」。沿用上文的思考方向,假音人作「香港輓歌」時,講明有關的歌詞來自「愛與誠」(請參考「西九龍皇帝」場刊)。都講明出處了,那又怎算是抄襲。

可能是職業病,我對版權和創作問題特別敏感。印刷傳媒有一種工作叫「炒台」,即是先記錄電台或電視台的報道,是之為「炒」,再在自己的文章轉述出來,豐富報道。「炒台」的基本行規是,在自家報道引述電子傳媒的採訪內容時,即使不寫明來自某某電台或電視台,也要交待有關內容的出處,例如「有電視台報道指出……」。這是業界對別人採訪成果的尊重。

討論話劇海報被指侵權事件時,爭論誰是誰非之餘,不妨將眼光放遠點,如何讓大眾更懂得尊重知識產權。這不是一個大財團與小劇團的問題(Sanrio要求審劇本是不對,但這與Sanrio是否被侵權是兩件事,無謂將事件上綱上線到大財團欺壓小劇團),而是尊重,尊嚴與品味的問題。順手重貼兩張話題海報讓大家重溫兼參考,我對學梁君的詳細回應,己張貼在創作vs侵權:吉蒂與死人頭的回應欄內,彼此研究研究。

Saturday, October 01, 2005

Uniqlo登陸香港

賺遊客錢要趁早,所以有「日本佐丹奴」之稱的Uniqlo,尖沙咀崇光,以及肥彭至愛的人氣蛋撻店「泰昌餅家」,紛紛趕在九月的最後一日,亦即國慶黃金周假期前開業。我這種熱衷趁墟的,三個只能去一個,貪圖Uniqlo夠「潮」,早上11時多已踏足Uniqlo在尖沙咀美麗華商場的旗艦店,感受人氣兼搜尋「獵物」。

「全部都made in China,都唔明點解咁多人買,」在場採訪的同行眼見萬六呎門面擠滿人群,單是結賬的人龍已排了近五十人,既疑惑也不屑。誰叫Uniqlo打正旗號賣(中)國貨呢,它的母公司主席柳井正不諱言,Uniqlo是首家把中國製造的衣飾,引入日本市場的日商,又難得日人鍾愛,外人追捧,Uniqlo賺到盆滿砵滿。

不過是釘上「Uniqlo」嘜頭罷了,一件衣服從此升價十倍(與中國廉宜的成本比較)。如果中國能建立自家品牌,產品與這些代工「國貨」一樣「優質」,我會甘心情願付鈔的。可惜夢想實現前,也只得佩服人家Marketing厲害,抵不住體內逛街細胞的呼喚,挑挑這看看那,不購物也要走勻女裝部每一角落。

香港商店售賣的小背心,大多無法調校吊帶長度的,遇上Uniqlo那些在吊帶配上調節環的小背心,簡直眾裏尋她千百度了。小小驚喜,卻難掩失落心情,Uniqlo近年流行與其他品牌或設計師Cross over,推出新款T恤,我一心在香港店尋寶,但所見的香港Cross over版本,好像只得Keith Haring的,而且設計一般。

Uniqlo奉行簡約,像美國的Gap,Banana Republic和Old Navy,但產品比她們更繁多,更多顏色選擇,展示日本人的縝密心思與不苟態度。你可以說Uniqlo衣飾平實,也可以說「無款」,我甚至覺得佐丹奴,Bossini和U2這些香港品牌,與Uniqlo比較,一點也不差。

說到底,作為消費者,多一個品牌選擇,始終是幸福的。我甚至希望Uniqlo實現在港的開店期望,4年內增闢20家分店,證明香港還有一定的消費力,經濟差不到那裏。

接近50人的購物付款人龍Posted by Pic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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