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一則笑話。虛擬新聞頭條:
廣管局認為亞洲電視「特首的一天」節目以紀錄片形式播放,而有關特首曾蔭權是否稱職的內容,在香港極具爭議性,因此該節目必須遵守持平的要求。然而,該節目只提出曾蔭權做特首的好處,並只講述特首及其身邊人對特首公務的意見,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特首曾蔭權,並產生鼓吹接受曾蔭權的效果。
廣管局特此向亞視發出「強烈勸喻」。*********
先旨聲明,這個玩笑並非針對製作「特首的一天」的亞視,更不是針對過去與未來的特首煲呔曾,我只是按廣管局思考邏輯,再根據其新聞稿改寫而已。
更大的笑話,是廣管局上周就港台同性戀節目的裁決,但我作為記者,我笑不出,只覺心寒。不少blogger已率先撰文評論了,我因為事忙,延至現在才寫,希望藉身為傳媒人的觀點,讓大家理解傳媒的運作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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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廣播事務管理局指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其中一集,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鼓吹同性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看罷這宗新聞,我心頭一涼。我們的電視電台節目內容,遵守的政治和道德準則,原來掌握在一撮保守者手裏,界線模糊又脆弱:今日話你鼓吹同性戀,明日可以是鼓吹反共。撇開政府又多一個整頓港台的口實,作為傳媒工作者之一,我不免擔心,自命亞洲曼哈頓的香港,其實觀念保守又倒退,笑死真正的紐約曼哈頓人。
港台已算不受廣管局監管的了(廣播處長根據十幾年前簽訂的諒解備忘錄,同意遵守廣管局守則),如果節目出自兩個商營電視台,可會不止「強烈勸喻」這麼簡單?還是「隻眼開隻眼閉」?
差點忘了,這跟早前古蹟諮詢的風波,同出一轍。我們的古物保育要改革,我們的廣播管理制度也要改革;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要換血,廣播事務管理局也應該考慮加入新血。
這裏先解釋整個廣播節目投訴制度。投訴第一關,先要通過影視處。觀眾若不滿電視電台節目,首先致電或傳真至廣管局投訴,並交由影視處投訴委員會處理。委員會成員是公務員,處理投訴時,會聽取被投訴的機構申辯,再作出裁定,及向廣管局委員會提議。
這次,影視處裁定投訴不成立(這群公務員也算思想開明),但投訴人不滿,決意上訴,驚動了投訴第二關:廣管局,由廣管局投訴委員會作最終裁決。廣管局成員是公眾人士,由政府委任。
現時廣管局主席是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局方成員全是專業人士,來自法律界、會計界、投資銀行、教育界等,但沒有傳媒學者、弱勢社群及基層人士。換句話說,批評港台節目「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是一群被視為社會中上階層的專業人士。
我之所以反應強烈,一是質疑廣管局不熟悉傳媒運作,而且局方的社會價值觀與道德水平,亦不能與時並進。就這次投訴的裁決,令人聯想起「恐同」(恐懼同志)、保守、封建、歧視同性戀,千不該萬不該。
其次是言論空間的老問題。所謂「鼓吹」,概念抽象,沒有客觀標準。廣管局的界線很模糊,如果觀點全部來自一小撮欠缺傳媒經驗的人士,以此去衡量電台電視台是否遵從新聞標準,非常危險。
被「強烈勸喻」的節目,其實是兩名女同性戀者及一名男同性戀者的自白,分享個人經歷及對同性婚姻的看法等,屬個案探討。這又不是性傾向辯論,如果報道同性戀個案,就叫做「鼓吹同性戀」,都幾得人驚。
這種報道手法,文字傳媒很常見,我自己在報館工作時,也曾報道同性戀個案。如果屬軟性特寫,描述個案已可以了,這等於想講豬年生金豬現象,報道中產兩口子為趁豬年生金豬,不一定同時要找一對打死唔肯生的夫婦做對比一樣。
如果那是一件有爭議性的新聞,例如幾年前的同性戀人「度橋」註冊結婚,便會訪問同志組織,及反同志組織的反應,供讀者參考。關鍵在於,被「強烈勸喻」的鏗鏘集節目,不是新聞,是軟性個案特寫,並非要「各打三十大板」(同時引述正反批評),才叫持平。
說回廣管局裁決,指同性戀婚姻題材備首公共關注,具爭議性,必須持平。最叫我啼笑皆非的一句是,「該節目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並只講述三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並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
同樣句式,一樣可套用於去年亞視播放「特首的一天」特輯。
以廣管局上述裁決的邏輯,曾蔭權是否適合做特首,是否一位有賢能的特首,備受公眾爭議,報道必須持平。但,「特首的一天」只展示特首好的一面,並只講述特首及其身邊人對特首公務的意見,這又是否「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特首曾蔭權,並產生鼓吹接受曾蔭權的效果」?
像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這種沒法定權力的諮詢機構,尚且要引入新一代及不同階層的聲音。廣管局作為一個法定組織,有法定權力去規管香港的廣播機構,是否更應該引入多元聲音,令裁決真正持平?至少不應側重專業人士,起碼引入基層、弱勢社群,三十世代年青聲音、以及傳媒學者,令裁決時既能掌握社會脈搏,也能考慮到傳媒運作,開明開放討論,不會只有一種聲音。
更深層是,廣管局的節目標準,界線模糊,應否再修訂?目前廣管局規管和處理投訴的制度,又應否改革?
親愛的王永平局長,先別忙着氣沖沖找港台算帳,靜下來想想如何追上這個數碼與前衛的年代,革新廣管局的規管條款、制度和組織人事,放開胸襟,讓廣管局不要再鬧笑話,豈不更好。
PS:其實廣管局諸位,是否全部也看過這節目?他們當中有多少反對同性戀?我都好想知。
關於各傳媒對事件的處理手法,背後的政治衝突,那是後話了。肯定的是,政府已將事件包裝為港台不聽話,嘗試洗脫操控言論自由,插手港台的嫌疑。
補充資料:
有關節目:
鏗鏘集:同志.戀人廣管局:
廣管局新聞稿廣管局主席及委員廣管局投訴事務委員會成員報章報道及評論:
明報:鏗鏘集被指鼓吹同性戀 遭廣管局強烈勸喻 港台稱裁決堪商榷明報:王永平與朱培慶談鏗鏘集吳志森﹕廣管局淪為意識形態審查機器延伸網誌(摘錄):
刁民公園:有關製作節目的持平指引星屑醫生:《突圍.行動》算是歧視嗎?亞占:同性戀的「持平」與「全面」草飛之階:強烈勸喻.立即看Sidekick 的網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