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內」情緒籠罩我城,中港互相攻訐,快要把群眾撕裂。為無日無之的謾罵心痛而失語,自覺舉手寫Blog千斤重,互聯網在前也無言以對。直至看見即將於3月落實粵港自駕遊,每天容許最多500輛內地汽車來港的新聞,我再也無法忍受政府漠視現實以及兩地制度衝突,為公眾利益埋下計時炸彈,火山終於爆發。
我反對短期落實粵港自駕遊,與內地人或內地化無關,純粹循法規、原則和公眾利益出發--這邊廂為了環保以及日益嚴重的交通擠塞,你香港政府聲言要減少汽車流量;轉過頭罔顧運輸系統超出負荷,日日引入500輛汽車來港,棄守原則,這不是自打嘴巴還是甚麼?
還有,兩地交通法規相異,一個右軚一個左軚。簡單至香港跟英國,十字路口紅燈要停,汽車不可右轉,中國制度十字路口紅燈卻可右轉。所以行人在內地過馬路,就算亮出行人綠燈,也會有車從路口冒出來,那是合法的。如果內地司機將紅燈也可右轉這套,一個不小心搬來香港,肯定出車禍。
目前香港司機要在內地駕車,需先申請內地車牌,並向內地相關部門登記文件、購買汽車保險等,交通意外按內地法則處理。政府未公布一次性自駕遊詳情,只提及批出一次性跨境車牌。可是若雙方沒有類似考牌一類審核機制,容許駕駛左軚不熟香港交通規則的內地司機,沒有準備下來港,那麼這個安排實在太粗疏,對公眾亦太危險。
同理,對於香港自駕往內地的司機亦然。發生以下情況,應該怎麼辦?
1) 內地自駕遊汽車,在香港與香港汽車發生輕微交通意外,內地汽車擦花了香港汽車。內地自駕遊汽車應該怎樣賠償給香港司機?保險怎麼辦?香港司機怎樣追數?警方又應怎樣處理意外責任?
2) 內地自駕遊汽車在港發生意外,造成途人傷亡。內地司機是否受香港法律約束,予以扣留問話?上庭與賠償又怎麼辦?如果肇事內地司機回內地後拒絕回港出庭,那又怎麼辦?
3)更嚴重者,內地自駕遊汽車撞死人後,立即逃回內地。這應該怎樣處理?香港可以引渡肇事者回港嗎?死者家屬又如何追究、索償?
上述處境,把內地和香港掉轉,香港自駕遊司機一樣要面對同樣問題。自駕遊首階段由香港司機往內地試行,相關問題香港不容忽視。
如果沒處理好法制安排和細節,也別說內地孕婦會否藉自駕遊公然闖關,就將粵港自駕遊匆匆上馬,那等於引火自焚。這些人命關天的措施,政府可不可以正正經經,先就法制安排向市民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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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高抬貴手,不要因此把我跟反蝗論或反內地殖民論放在同一陣線,畢竟我是反對「蝗蟲」標籤的,寫這篇文章純粹從法規和公眾安全出發。只要自駕遊的另一方,交通法規以及行車規則與香港不同,我一樣反對。
我抗拒歧視意識,恐懼民粹主義。我討厭任何沒有公德心、自私自利、目無法紀、甚或財大氣粗的人,而不是自由行或內地人。
同情香港孕婦,更鄙視長久漠視人口政策和資源調配,令孕婦和小孩受苦的香港政府。對於「雙非」內地父母來港產子,我贊成尋求法律方法解決,包括修改基本法或相關法例,又或者採取行政手段,堵塞目前漏洞。這就是我的立場。
補充:
政府澄清, 粵港自駕遊首階段, 由「香港自駕北上」先行, 至於內地汽車何時南下自駕來港, 要待首階段證實有效才會落實,現在並無時間表。港府聲稱已顧及香港人對事件的關注, 將來南下自駕遊的內地司機, 駕駛紀錄必須良好, 也會控制內地車之廢氣排放。
我個人認為,政府澄清是好事, 但仍未解釋和解決最關鍵的兩地法制、責任等問題。沒有時間表不等於擱置, 只要港人自駕北上啟動, 遲早也會推出南下自駕遊, 交通法規、死傷責任與保險賠償一日搞不清, 一日對港人和內地人也是陷阱, 也別說我想不通政府怎樣限制內地自駕遊車輛的廢氣排放, 難道要塞著車輛的排氣口不成?
所以, 事件重點不是自駕遊南下未落實(雖然政府想藉此緩和群眾情緒), 而是要未雨綢繆。請港府早日將相關法規與責任安排公布, 讓市民討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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