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實習記者時,有這樣的一天,不忍心拍下小孩天真無邪的臉。
這一個故事,也許我從前在此說過。話說孩子們的母親因撞船意外,離開了。記者們趕到她的家「撮相」(拍下苦主證件上的相片,以便將其樣貌登報)。行家們的相機鎂光燈閃呀閃,只是跟班的我閒着沒事做,望着屋內幾個不足十歲的小孩,還未懂得為母親悲傷,一旁的長輩們而淚如雨下了。
這樣的場景,有悲愴有無辜有無知,是突發新聞的上佳題材。我拿着傻瓜相機,拿不出勇氣按下去,擔心在不問自拍下.我的閃燈會嚇壞他們──就算我把這一幕拍下,又可以幫到他們嗎?抑或令他們翌日更傷心?
(B)
小孩的相片,還是要拍下去,在另一個時空。
雞年,替報紙編採星期日粉紙專輯,要拍一張有雞年氣氛的頭版大相。忽發奇想,買一堆雞年賀年飾物和玩具,送給社區組織協會一班貧窮的新移民小朋友,讓他們說說新年願望,拍張把玩雞年玩具的團體照,小孩們開心快樂,我又可以交差,一舉兩得。
帶十幾個小孩走到深水埗舊樓天台,拿着玩具齊齊跳躍,相片活潑得很。拍照後,玩具歸於小孩,但見小孩們垂涏派剩的玩具,一些搶手貨幾乎你爭我奪了。突然心裏一寒,我是否利用小孩的貧窮,來滿足我的採訪?
我很快說服了自己,這群孩子見慣傳媒,不怕亦自願公開家境苦況。為他們拍照,沒有侵犯私隱,他們也愛看自己見報的樣子。況且我的主題是透過小孩的生活,告訴讀者要扶貧,不要浪費啊。
事隔年多,回頭一望,小孩們面目模糊,負責的社工亦久未聯絡。涼薄的,是我。
(C)
周一揭開蘋果日報,赫見令人心驚膽顫的標題:
「我要佢死無全屍 碎屍萬段」
12歲少女網上揚言要殺父學者:被虐者長大會成施虐者看清楚,原來女孩已向記者說,網誌一心發洩,並非真的想殺掉父親。既然如此,那又有何新聞性呢?因為她在網絡這個公開空間宣洩,反映她不懂得保護自己,而足以讓別人製造話題嗎?如果她在學校週記這樣寫,而不是人人可見的互聯網,又會否見報?
報道這樣的網誌,可以反映社會現象,你可以說現今家庭關係差,小孩怨氣重,可以引這例子,找人分析和建議,該如何面對這老掉大牙的家庭問題,又或者如何看待小孩傾向上網表現陰暗面,有沒有父母反過來通過網絡與子女建立關係等,說到底這個網誌不是佔掉整個篇幅的主題。但這則新聞的舖排,獵奇與公審意味濃厚,多於揭示時弊。我害怕,他的家人看見這則報道後,有什麼感想,會否又釀成另一宗打女鬧劇,甚至更差更壞的倫常慘劇?
搜索到女孩的網誌。也許壓力太大,整個網誌被刪掉了。這刻,女孩和家人要的是輔導和協助,而不是曝光。
沒有「爆大鑊」,傳媒不會跟進。我們也許永遠不知道,這件事對女孩和家人影響有多大。Sidekick說,
請傳媒保護blogger。我同意傳媒某程度上,要負社會責任,特別是處理與未成年小孩有關的新聞,單單在相片上打格仔是不足夠的。但更殘酷的現實恐怕是,blogger們請先自保,別寄望傳媒會保護你們──blog的公開性,是傳媒至愛,皆因「寫得blog便預了被人公開」這假設,所有的blogger,也是暴露在媒體和網友顯微鏡下的「公眾人物」。
孩子啊,互聯網是社會的縮影,有好人也有壞人,一言一行請小心,別隨意公開心底話,暴露太多自己的個人資料。這些東西,學校和父母也未必懂得或想到要教導你的。
互聯網,有的是抽後腳,容不下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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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kick 請傳媒保護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