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再去一趟倫敦,我會探望各位久居倫敦的友好。
逗留起碼3日才夠吧,不像這次行色匆匆,只在到埗及回程前一晚暫住,趕不及跟倫敦友好們聚舊。踏進希斯路機場一刻,還在惦念著,朋友們,好好享受英倫驕陽,下次要等我啊。
已經是第3次遊覽倫敦,主要景點都逛過了。都說,London Eye是幸福摩天輪,跟巴黎艾菲爾鐵塔,於戀人心中,到此一遊天荒地老,重要性是一樣的。那管,終究屹立不倒的,其實是摩天輪下的150歲Big Ben大笨鐘。
牛津街如彌敦道如銅鑼灣,人人大包細包,一半紙袋亮著Primark商標。問牛津友好阿聰,反被取笑:「你去Selfridges,我去Primark嘛。」
回程誓往Primark見識,只見地面女裝部如割價超市,人頭湧湧如假日的新城市廣場,衣服貴不過20鎊,賤物鬥窮人。
怪不得,百年老店M&S在英國一蹶不振。服裝部被Primark和 H&M困獸,只餘超級市場仍具競爭力,在Covent Garden那家,地下超級市場人流尚可,樓上服裝部冷冷清清,跟我7年前去倫敦公幹,在此添衣時的人流,今非昔比。
連忙跑往附近的Belgo Centraal,混一點人氣,重溫如倫敦飯堂般熱鬧的滋味。吃著一整鍋白酒煮青口,幸福的鮮味喚起回憶。那一年,是好友C,帶我到倫敦大開眼界。有一晚,青口鍋子泛起縷縷青煙,面容變得朦朧,反而提醒了,有甚麼東西,要牢牢地緊握。
倫敦,緩緩在回憶長河盪漾。
Tag: London,倫敦, 遊記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